淄博七中德育一体化实施评价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德育工作,全面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实施评价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7号)、《淄博市普通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实施评价工作方案》(淄教基字〔2018〕39号)等要求,制定淄博七中德育一体化实施评价工作方案,请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转变重智育、轻德育、体育、美育的倾向,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整体推进,形成科学合理、系统完善的德育工作体系,健全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实施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评价机制,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内容
(一)办学方向。
学校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否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是否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否做到德智体美并重。
(二)课程实施。
学校是否全面落实《指导纲要》,是否真正落实了“四位一体”德育课程。
(三)机制建设。
学校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德育一体化实施机制。
(四)组织保障。
学校是否在师资、教研、资金、资源等方面落实了相关保障措施。
(五)育人实效。
通过实施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学校立德树人工作是否得到明显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是否得到明显提升。
三、评价实施
根据上述内容制定我校德育一体化实施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推进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
学校要正确运用评价结果,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加强工作指导,不断改进德育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违规行为,要加强指导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市教育局对学校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综合评价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底线管理”的重要指标、校长绩效评价和职级考核的重要内容。
山东省淄博第七中学
2018年6月29日